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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摄影界又爆出了一个有争议的获奖作品,就是下面这张照片,瑞士摄影师 Josephine Fierz 用这张照片参加了两场摄影比赛。



  在今年早些时候,她获得了莫斯科国际摄影奖(Moscow International Foto Awards)的一等奖和艺术摄影奖,看起来没什么毛病,这种沙龙照片的确也挺讨好摄影奖的评委的。

  可是唯一的问题是,这张照片其实并不是她拍的。

  这张照片最早出现在免费共享图片网站 Pixabay,由泰国摄影师 Sasin Tipchai 拍摄,Josephine Fierz 只是下载了它,然后将它们作为自己的作品参加了比赛,然后被评委相中获了奖,而且获得了超过 3,000 美元的奖金。



  在事情被爆出来后,莫斯科国际摄影奖的评委们很快做出了回应,他们觉得自己也很绝望啊,这个锅背的太莫名其妙了 。他们又不知道照片是谁拍的,照片本身又没有摄影师的唯一标记。

  不过,他们很快撤销了 Josephine Fierz 的比赛资格,并且取消了给她的奖励,获奖照片也很快从比赛网站中删除。

  但是对于照片的使用权,使用这张照片参赛的 Josephine Fierz 却有不同的看法,她声称她已经从网站买(可能只是免费授权的下载)下了这张照片,她用后期软件对原照片做了调整,因此她认为她拥有这张照片的所有权,因此这张照片就是属于她的。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就跟王子(Richard Prince)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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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 Richard Prince,这位爷可也是位风云人物,著名艺术家,人民收藏家,他经常办展览展出他的作品,而且他的作品也屡屡卖出令人咂舌的天价,同样,唯一的问题就是,照片都不是他拍的,或者说,他把别人的照片做了一些修改甚至是拿起相机翻拍一下别人的照片就成为自己的照片了。

  估计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上 ins 看看谁的照片拍的好,然后截图下来改一改就完成一幅自己的作品了。

  在很多人眼里,Richard Prince 根本就配不上艺术家这个称谓,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作品。可是这位不是艺术家的艺术家的「作品」却经常被拍出数百万美元的天价。

  Prince 的「盗图」生涯可能要追溯到上世纪 80 年代,最著名的恐怕莫过于下面这张牛仔照片。照片上的牛仔骑在马上,举着马鞭,在白云下驰骋。



  这张从万宝路广告牌上翻拍下来的照片在 2005 年被卖出 130 万美元的天价,没几年后又被拍出 340 万美元的天价。而广告照片的原摄影师 Sam Abell 却没有从中获得一分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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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Prince 在纽约的 Gagosian Gallery 举办了一个名为 New Portraits 的展览,展示各种从 ins 上的截图,并且以 100,000 美元每幅的价格将其售出,这些截图唯一跟他有关的就是他在 ins 下的评论。


Richard Prince 展览的照片


Richard Prince 展览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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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又一位被他盗图的摄影师 Donald Graham 决定起诉他,认为他盗用自己的作品进行出售,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但是 Prince 的律师团队则认为 Prince 的作品是具有变革性的,并且保证了照片的完整性,因此没有违反「合理使用」权利。

  而且 Prince 还振振有词的说,摄影师在拍摄这张照片的时候,也未经照片中的人的许可就拍了下来,因此摄影师也构成了侵权。


Donald Graham 作品的 ins 截图


左边的是摄影师的作品,右边的就变成了 Richard Prince 的作品


  最后法官 Sidney H. Stein 做出判决,驳回了起诉,他认为两幅作品的主要形象就是照片本身,而 Prince 并没有改变 Graham 的照片最初的构图、构思、色调等等,在「合理使用」范畴内,因此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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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这张照片同样作为 ins 截图,但是被 Richard Prince 「拿来」之后就卖出了 90,000 美元的高价,而照片的原作者 SuicideGirls 的创始人 Missy 则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也因此 SuicideGirls 做了一个决定,既然有人肯花 90,000 美元去买这样一幅作品,那么他作为照片的所有人也如法炮制同样的作品,但是只卖 Richard Prince 卖出的价格的 0.1%,也就是说只花 90 美元,就能买到和那些土豪花了 90,000 美元买到的一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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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对 SuicideGirls 的其他作品,也可以花 90 美元买到。



  怎么说呢,王子先生好像给别人的营销开了一个脑洞,至于卖的怎么样就不得而知了。

  事实上,Prince 应该非常精通法律,他非常清楚版权的擦边球在哪里,并且每次都打了一手好球,也因此他能随意的将别人的作品「拿来」作为他自己的作品二次创作并销售,而且成为了举世闻名的艺术家。

  从法律上来将,他每次的使用都可能会被归为「合理使用」(fair use),在美国的法律中,任何以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等目的的使用版权都可以被归为「合理使用」范畴,至于如何去判断是否合理,就要看法官的判断了。

  也许相对于艺术家,Prince 先生更像是一名收藏家,他将喜欢的作品评论截图然后作为自己的收藏,然后再给卖出去。

  不过对于最上面的那个拿别人的照片去参加摄影比赛的,就真的是赤裸裸的剽窃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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